

4月18日,司法部向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颁发商事调解组织登记证,这也是全国首家由司法行政部门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,开辟了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新路径。
今年2月,在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下,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为主发起人,上海市律师协会、上海市公证协会、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、上海市总商会作为联合发起人,共同提交在浦东新区设立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(以下简称东方调解院)的申请,市司法局依照《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》进行审核,准予登记,并报司法部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司法部于3月赋码后,东方调解院正式运营。
东方调解院理事长盛勇强介绍,东方调解院汇集了沪上优质法商资源,对标世界一流商事调解组织,以国际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为发展定位,着力为国内外经营主体提供独立、公正、专业、保密、高效、灵活的多元化、多领域商事纠纷调解服务,努力打造商事调解的“东方品牌”。
据悉,东方调解院成立后受理的首个案件近日成功调处。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标的额680万元人民币。东方调解院主任汪怡群介绍,“我们刚成立不久,上海建工集团就主动找上门来。”
“去年,上海市司法局牵头几个部门共同推出了商事调解‘和’计划,鼓励企业优先选择调解处理纠纷。我们上海建工积极响应、首批加入,也因此了解到商事调解的优势。”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徐伟臣介绍,“此次我们这个合同纠纷主要考虑到和对方当事人一直以来关系融洽,未来还希望继续合作,调解的非对抗性正好符合我们维系双方良好关系的愿望。”
徐伟臣表示,之所以选择东方调解院,正是因为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“以和为贵”的调解理念,看重其专业资质和实力。“没想到仅用半个月时间,我们就通过调解握手言和”。
为了给当事人吃上一颗“定心丸”,调解员协助双方为调解协议申请了“赋强公证”。“也就是说,一旦义务方没有自觉履行,权利方就可以拿着这份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这样的调解结果实际上和诉讼判决、仲裁裁决几乎没有区别。”汪怡群说。
原标题:《全国首家!司法行政部门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落户上海》
栏目主编:王海燕 题图来源:上观题图
来源:作者:解放日报 刘雪妍